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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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众多未成年人利益,争取社会广泛支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增强工作主动性,2021年11月16日,分别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彩票销售点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警示标识、医疗机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3件侵害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以公开听证形式磋商结案。
一、探索涉未公益诉讼磋商结案新路径
原州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后首次以磋商结案的方式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在立案后启动磋商程序,与行政机关交换意见,争取共识,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主动履职的积极性。磋商过程中,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通报调查发现的侵害公益违法事实,就其存在的不作为或怠于作为情形、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后果进行沟通,检察机关就行政机关履职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磋商确定整改方案,形成会议纪要。
经过磋商程序,行政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表示会认真整改,积极履责,实现有效保护公益的目的。磋商结案后,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职,及时修复受损公益的根本目的便已实现,可不用再制发检察建议,既节约司法资源,又极大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是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
二、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新实践
为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社会和谐,传递法律温度,推进阳光检务,原州区检察院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全面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因为涉未公益诉讼案件本身具有的公益属性会让案件的处理与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利益相关,这类案件更有公开审查、接受公众监督的需求。因此,原州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人员,就公安、教育、交通、民政、卫生健康等行政机关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彩票销售点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警示标识、医疗机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工作履职情况,众多不特定未成年人利益遭到侵害或面临侵害危险情形,依法听取了检察机关和被监督履职的行政机关意见。
听证过程中,人民监督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和公开、公平、公正、效率原则,向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提问,就听证事项进行讨论评议,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表决评议意见。原州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将听证与调查核实相结合、将听证与跟进监督相结合,将听证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其他环节相结合,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既从程序上进行回应,又从实体上予以解答。
三、运用互联网同步直播听证新模式
为使未检职能履行更加充分,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原州区检察院不断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此次公开听证在原州区检察院听证室进行,并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在互联网上同步直播,系固原市建设并联通中国检察听证网规范化检察听证室以来的首次。以公开化、规范化、智能化的听证直播,扩大了原州未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提升了听证业务的能力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原州区检察院为检察权接受公众监督创新途径,是对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进一步升华,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到、能接受的方式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